东莞加强倍增试点企业商标培育
发布时间:2017/3/28 9:12:13
南方日报讯(记者/龚名扬)27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签署《加强司法行政协作共建商标保护机制助推倍增企业发展合作备忘录》,这标志着市中级法院和市工商局在商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方面又迈上了新的台阶,通过双方紧密协作,将有力加强对东莞市倍增企业商标知识产权保护。
三年发出预警通知2385份
当天,市中级法院常务副院长陈昌盛、市政协副主席、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陈树良,市工商局局长陈锡稳、副局长周锦辉以及市中级法院民三庭、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法规科负责人等出席了签订仪式。
据介绍,根据我国法律,商标保护是实行司法行政双轨制。市中级法院和市工商局从2014年共同建立商标保护机制,三年来双方紧密协作,在商标知识产权司法行政保护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东莞市企业商标品牌意识还不强,商标运用管理水平还不高,商标保护力度还不大,特别是重点企业时常在外省市被商标侵权,而跨区维权的成效不佳等问题依然存在。
2014—2016年,东莞市工商局共发出商标预警通知2385份,有效协助商标权利人应对商标竞争威胁。2016年,全市法院审结涉商标类一审案件678件、二审案件48件,以判决的方式结案205件,以调解和撤诉的方式结案488件,调撤率为67.2%,其中向市工商局调查取证、调解的共有40件。
市中级法院和市工商局在前期商标保护司法行政协作的基础上,专门就倍增企业商标知识产权司法行政保护形成合作备忘录,建立专项互通、风险防控、合作培训、调解援助、协同维权、案件互助等六项机制,充分发挥商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倍增企业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是双方立足自身职能,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十大行动计划和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的重大举措。
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
据了解,市中级法院和市工商局就助推倍增企业计划专门签订备忘录后,双方将更紧密协作,务求在商标知识产权司法行政保护取得更好成效。
双方将加强倍增试点企业商标培育,引导和协助企业注册自有商标,实现试点企业自有商标(品牌)全覆盖,协助试点企业在国内注册的基础上进行国际注册,参与国际竞争,占领国际市场,把试点企业商标纳入全市驰名、著名商标培育重点,协助试点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广东省著名商标。
开展“东莞制造·知名商标”认定,把荣誉试点企业和倍增试点企业主要品牌的商标认定为首批“东莞制造·知名商标”,加大对其培育和保护力度,以东莞制造的知晓度推动知名商标的创建,以知名商标的影响力助推东莞制造品牌的提升。
此外,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加强对倍增试点企业确权保护,把442家试点、后备企业的商标全部纳入商标预警保护系统,协助企业应对商标威胁,通过商标诊断、法律援助方式帮助企业解决商标难题,同时强化倍增企业商标维权服务,特别是跨区商标维权,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保护企业的商标合法权益。
来源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