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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不是“商标” 不必担心他国“抢注”

发布时间:2016/12/7 12:21:06

本报讯(记者 郭佳)北京时间11月30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会议第11次常会上,中国“二十四节气”通过审议,正式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目前,我国总计有31个项目列入代表作名录,7个项目列入急需保护名录,1个项目入选优秀实践名册,总数居世界第一。

昨天下午,刚刚回国的“申遗”代表团在文化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回顾了“二十四节气”的申遗历程,阐述了我国作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的履约工作,分析了关于“申遗”的认识误区。

近几年,一些国家在某些与我国有相似或相近的项目上积极申报。为此,很多中国人呼吁尽快申报此类项目,以免被“抢先”、“抢注”。

对此,文化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公约》框架下的申报工作,是践行《公约》精神,积极开展非遗领域国际间交流和对话的措施,是提高可见度的‘共享’而不是‘商标注册’,并不是说一个国家申请了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就等于拥有了该项目的所有权,也不是说别国申报成功,自家的遗产就成了别人的。这种心态走入了误区。按照《公约》相关规定,缔约国都有将其领土上的某项非遗申请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的权利。对于两个遗产国家共同拥有的同源共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每一个国家均可以单独申报;如果列入代表作名录,也不妨碍其他的国家再次单独申报。同时,联合申报也是近年来提倡的做法。在联合申报和保护方面,我国已经有了有益的实践。2005年我国与蒙古国联合申报的‘蒙古族长调’就列入名录中,两国还建立了联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合作机制。”

图片制作/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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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司:要申遗,请认准文化部

在昨日的发布会上,文化部非遗司副司长王福州还重申,按照国务院赋予的工作职能分工,直接负责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系列名录工作的,只有文化部。与此同时,他透露,近年来,他们不断接到地方反映,称有机构、个人声称自己具有申报联合国教科文非遗项目的资质与能力,一些“申遗”心切的个人或群体,已经蒙受了不必要的损失。

王福州介绍,我国申报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的例行做法是:由各省(区、市)向文化部推荐本地区列入国家级名录的具有重大价值并能体现中华文化典型性、代表性的非遗项目。之后,文化部非遗司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通过论证的项目再委托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专业机构牵头组织申报材料的评审、指导申报材料的制作。申报材料经专家会议评审通过后,由文化部外联局按相关程序报送教科文组织,“也就是说,按照国务院赋予的工作职能分工,我部直接负责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系列名录的工作。但近年来,我们不断接到地方反映,称有机构、个人声称自己具有申报联合国教科文非遗项目的资质与能力,一些‘申遗’心切的个人或群体,已经蒙受了不必要的损失。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在此再次重申这一问题。”

文/本报记者 郭佳

“二十四节气”知识读本将进校园

文化部非遗司巡视员马盛德昨日还简要介绍了“二十四节气”申遗经过,“2013年,经过组织专家审慎的论证,我们在14个备选项目中遴选出‘二十四节气’作为2015年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的首选项目。随后委托中国非遗保护中心开展了对该项目申报材料的评审、论证和完善工作。”

据悉,作为农耕文明的代表,“二十四节气”的影响力覆盖全国,其跨民族、跨地域、跨涉不同文化类型,涉及多个学科,这在我国申报历史上还是比较少见的。如何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框架下精准地表达这项遗产,提高其可见度,就成为非遗保护工作者的历史使命与职责。马盛德说,“在历时一年的筹备过程中,非遗保护、天文、历法、民俗学、农学等领域的专家积极贡献智慧,相关社区、群体团结协作提供支持。其中还曾因英文表述不甚准确,更是进行了重新修改和审议。”其间,不足10分钟的精美申报片因涵盖内容之多,拍摄制作过程非常艰难;10张申报图片的遴选也经过了精心构思、反复论证,以让事先不了解该遗产项目的人准确认知。

据介绍,为确保“二十四节气”的存续力和代际传承,今后的工作思路及具体措施已经确定,比如每年组织举办两期“二十四节气”保护与传承培训班;组织来自农学、天文学、民俗学等学科的专家、学者为中小学生编写“二十四节气”知识读本,开设专题讲座;组织有关机构、专家、学者开展“二十四节气”学术研究,每两年举办一次专题学术研讨会,每5年举办一次国际学术研讨会;在中国农业博物馆举办“二十四节气”专题展览,并在大、中、小学及相关社区巡回展出等。

文/本报记者 郭佳
摘抄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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