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罚单!因侵权“上海滩”商标被罚2000w!
发布时间:2021/11/9 18:06:14
因使用“上海滩”构成商标侵权,合肥瑶海区一家娱乐公司在去年被辖区市场监管部分罚款2000万元。
“上海滩”作为一个时代的代名词,已深入人心。
据查询,“上海滩“商标注册于2013年1月18日,国际分类为41类。
去年8月15日,合肥市瑶海区是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称,瑶海区长江东路附近有一家娱乐管理公司突出实用“上海滩”字样,构成商标侵权。
2017年10月19日下午,执法人员前往该公司,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在酒店裙楼东南侧外有“上海滩娱乐会所”字样和“上海滩”牌匾的图形文字。
经查明:2016年,当事人徐某在合肥市瑶海区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于2016年6月6日将所经营地取名为“上海滩”的娱乐夜总会正式对外开业。
当事人除了在酒店裙楼三楼南侧使用“上海滩娱乐会所”的牌匾,正门门头使用“上海滩”文字与图形外,还在其公司内部大量使用“上海滩消费明细卡”和三楼迎宾台均使用“上海滩”文字和图形。
获悉,该公司自2017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0日申报的增值税收入为6578156.76元。
一般情况下,擅自使用与他人服务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从事服务行为所产生的金额均为非法经营额。”的规定,其非法经营额为6578156.76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于是市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罚款人民币2000万元。
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今年8月25日,瑶海区市场监管局对合肥汇宾娱乐管理有限公司瑶海分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要求该公司限期内缴纳2000万元的罚款。
老实讲,侵权罚款比注册个商标或者买个商标费用贵太多了啊...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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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名品商标网
摘抄:网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