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商标生产“名牌”车灯 9名犯罪嫌疑人落网_中国质量新闻网移动版
发布时间:2019/3/25 18:10:30
行业不景气、竞争激烈,咋办?两年多前,一对在镇江丹阳开汽车配件公司的夫妇遇到了这个问题,为了追求高利润,他们选择生产冒牌货。去年,丹阳警方发现该公司有造假嫌疑后,立案调查。3月11日,丹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经过缜密部署,在江西南昌将该案最后一名嫌疑人抓获归案,一举打掉一个有组织有计划地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张强、郑菊等9人,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2018年上半年,丹阳警方接到某汽车企业工作人员报案称:丹阳有企业制造假冒商标,在市场上倒卖。丹阳市公安局随即成立专案组,侦查涉案单位和组织网络。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从2016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张强(42岁,常州人)伙同妻子郑菊(32岁,丹阳人)等人,在未经大众、星宇、海拉、法雷奥等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在他们两人共同经营的丹阳市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内,私自生产标有前述品牌等注册商标的假冒汽车大灯。
2018年12月3日,警方开始统一行动,将张强、郑菊等该团伙的主要成员抓获。随后,警方先后在丹阳市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及其租赁的仓库内查获标有大众、星宇、海拉、法雷奥等注册商标的假冒汽车大灯共3439只,价值57.4万余元。
民警经审查得知,张强夫妇所经营的这家公司此前就从事汽车配件生产,产品都是一些不知名品牌的汽配件,后来由于行业不景气、竞争激烈,加上造假利润大,他们便开始仿造市场认可度高的知名汽车品牌的车灯。
为了逃避执法部门的打击,该公司各个车间隔离,尤其是后期的贴标车间和仓库等地都有门禁,一般人员不得进入,班组之间不得相互串联,各干各的活。与此同时,张强还在新桥另外租了一个仓库堆放成品。
为了使生产出的灯具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张强先从市场买来原厂产品拆解,再根据原厂产品的数据开模,然后由装配车间进行组装,灯具组装好后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把标有商标的标识贴在灯具上,最后用标有商标的纸箱进行打包并对外销售。不仅如此,该公司在一些细节的处理上也很讲究,就连车灯的外包装纸、包装纸箱的内衬都印有相应的品牌商标标识,这些标识都是委托一些小作坊生产的,可谓造假造全套。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当中。(戈太亮 张斌 林清智)
(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广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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