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微评王静宇
笔者在前不久召开的2017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上获悉,2016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2.8万余件,涉案金额3.5亿元。今年上半年,全系统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案件1.3万件,案值1.42亿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63件,对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介绍说,近年来,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以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加大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着力提高商标品牌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
刘俊臣指出,要持续加大商标品牌保护力度。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的要求,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效能,创新与行业协会、电商平台、中介组织合作机制,加强与权利人、企业的交流互动,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推动形成商标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共治格局。
随着改革的深人,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有着密切关系的商标事业逐渐被社会所认识、所重视,商标在人们头脑中的观念开始有了较大的变化。过去那种只把商标看成是一种装饰、点缀商品的艺术形式之类的见解不再那么普遍了。商标的特定性能得到了发挥,它在企业的经济效益中、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在国际间的经济交往中显示出来的作用给了人们新的启迪,有的企业发自内心地喊出了“商标是企业的生命”这样的口号。
我国并不缺乏有关商标保护的法律规范,知识产权保护立法是以商标的保护为开端的。早在1979年刑法中,就规定了假冒注册商标构成犯罪。1982年,商标法出台,即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尚未完全建立时,已经开始动用刑法手段保护商标。后来,商标法实施条例出台,1997年刑法对商标保护的范围予以扩大,刑法中侵犯注册商标犯罪的罪名由之前的一个变为三个,商标法律保护制度已经建立得比较完善。
今年6月份,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的通知,提出多项重点工作。《工作要点》指出,要加大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力度,重点打击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工作要点》指出,要进一步夯实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机制建设。继续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出台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制定工作。加快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继续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
《工作要点》强调,要积极推进打击侵权假冒社会共治。全面推进打击侵权假冒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快完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规定和工作机制。构建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新模式。创新与行业协会、电商平台、中介组织合作机制,推动形成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母庸置疑,近几年,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更加重视,在有关的文件中,不断出现“严厉打击”“进一步打击”“严厉制裁”等字眼。法律规范已经基本建立,对商标保护的认识也提高了,但法律在执行过程中却没有完全做到严格依法,以至于近十多年来,侵犯注册商标的刑事案件不断增多。
笔者认为,应该让造假者付出惨痛的代价,“商标和商业秘密”都是企业的核心立身之命,商标一旦受到侵犯,对企业的打击将是致命的。未来应该加大对侵犯商标权的保护力度,从根本上杜绝侵害商标权现象的发生。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需要切实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目前科学立法的条件已经具备,而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之所以屡禁不绝,笔者认为,应当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方面还需多努力,对于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行为一定要严厉打击。
从我国的立法实践来看,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刑事打击力度不断增强,入刑门槛也不断降低。笔者建议:一、提高定罪量刑门槛,用刑事手段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是因为行为本身不仅侵害了商标权利人的权利,也对社会造成了危害。二、要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深入宣传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侵权假冒政策措施和工作进展成效,加强新媒体、新技术运用。三、积极呼吁企业相关权利人和消费者也要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打击注册商标犯罪的环境的形成,不仅需要政府部门勇于担责,也需要司法机关严格司法,更需要全社会共同积极参与。
来源和讯